激光安全性声明
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的设备与放射性物质健康中心
(CDRH)
对
1976
年
8
月
1
日后生产的激光产品
实行管制。凡在美国市场销售的激光产品必须符合该规章的有关规定。
按照美国卫生部
(DHHS)
根据
1968
年制订的《控制辐射以保障健康与安全法》所制订的“辐射性能标准”,本打印机被定
为“
1
级”激光产品。
打印机内部产生的辐射已完全被保护内罩和外部机壳封闭,所以在用户正常操作的任一阶段,激光
光束不会逸出机外。
注意!
如果超出本用户指南的指导使用控件、进行调整或执行某些过程,都可能导致受到有害辐射。